《阜新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政策解读
《阜新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政策解读

日期: 2023-01-24 浏览量:21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许晴 文字大小:

  一、规划编制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特别是在东北考察时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宝贵资源,也是振兴东北的一个优势;要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优先位置,坚持绿色发展”。总书记的嘱托要求和殷切期盼,为推进阜新市“十四五”时期的生态保护修复提供了根本遵循,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阜新市正处在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的关键期,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对优美环境的诉求也更加迫切。市委十二届十五次全会通过的《阜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确定了阜新市将以“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为主题,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坚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打造"阜新蓝”“阜新绿“,走出一条生态立市、绿色崛起之路。

  二、起草过程和制定依据

  (一)起草过程

  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0〕82号),我市于2020年12月启动规划编制工作。

  2021年12月,形成《阜新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初稿。

  (二)制定依据

  规划主要参照《辽宁省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要点》,除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还参照了林草、生态环境、水利、农业等方面法律法规。国家双重规划、北方防沙带规划、东北森林带规划、省生态修复规划、阜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阜新市国土空间规划及双评价有关成果。

  三、规划征求意见情况

  规划初稿形成后,分别于2021年12月、2022年5月开展了两轮征求意见,共征求了2县5区和市直部门等14家单位意见,逐一进行了修改完善。

  2022年5月,在我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2年9月,通过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家论证,并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四、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文本共分为前言、形势与挑战、现状与问题、总体要求、环境影响评价、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成本效益、保障措施等八个章节。

  主要内容:分析阜新市国土空间生态环境现状和主要特点,阐述规划期内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战略,确定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与方针政策,统筹安排全市山、水、林、田、湖、草、沙、矿、城镇和乡村等全部自然与人工生态系统各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活动,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是阜新市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基本依据、空间指引和行动指南。

  规划按照“筑牢辽西北防风固沙生态屏障,加快修复百里矿区生态环境,提升东部农业空间发展水平,夯实西部水土保持基础,强化南部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总体思路,构建“一屏一带三区五廊多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格局,总体谋划了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活动。


  解读单位: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解读人:李振平

  联系电话:0418-2195233


  关于印发《阜新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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