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

日期: 2023-09-29 浏览量:77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许晴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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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报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委有关工作要求。

  2、履行对土地、矿产、湖泊、河流、湿地、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有关监管方面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3、承担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及监管实施方面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4、为自然资源资产调查监测、确权登记、规划评价、用途管制、生态修复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5、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1、综合部

  2、财务部

  3、党委工作部

  4、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部

  5、自然资源登记部

  6、土地储备部

  7、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部

  8、国土空间规划部

  9、自然资源信息档案部

  10、自然资源动态监测与保护监督部

  11、自然资源综合执法部

  12、机关服务保障部

  13、新邱办事处

  14、清河门办事处

  15、直属分局服务所

  16、海州分局服务所

  17、细河分局服务所

  18、太平分局服务所

  第二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4202.0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952.8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70.2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4.8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52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50.3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20%。主要是主要是批而未供土地测量费和耕地质量调查费收入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1198.9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8.53%。主要是原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业务事业性收费结转收入和土地整理项目工程款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643.96万元,减少28.12%,主要原因:本年实施的项目减少,进而财政拨款相应减少。

  (二)支出总计4151.0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068.5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9.8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20.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8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9.99万元。

  2.项目支出2082.5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0.17%。主要包括城乡社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2781.75万元,减少40.12%,主要原因:本年实施的项目减少,进而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51.02万元。

  主要原因:批而未供土地测量费和耕地质量调查费收入用于弥补公用经费不足。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147.90万元,降低95.80%,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完工,款项拨付完毕,剩余事业收入51.02万元结转下年用于弥补公用经费不足。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96.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3.56万元,项目支出2082.5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336.74万元,减少48.13%,主要原因:本年实施的项目减少,项目支出资金也相应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2.35%,超出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在职职工增资、调出职工追加的各种保险金及年金、新招录和调入人员的经费,以上资金年初未纳入2021年预算管理。二是中心自收自支人员的人员和日常办公经费未纳入2021年年初预算管理。2021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其主要原因是:在编制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时,财政部门采用“一事一议”的原则,项目支出待政府常务会审批后,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再纳入预算管理的方式,所以项目支出年初暂不纳入年初预算管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8.0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2万元,占1.08%;城乡社区支出430.38万元,占20.8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30.06万元,占73.99%;住房保障支出85.19万元,占4.12%。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2万元,具体包括:

  事业单位离退休14.76万元,主要是事业离退休人员等取暖费支出和订报刊支出,抚恤支出7.65万元系遗属补助费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430.38万元,具体包括:

  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支出43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55%,主要是自收自支人员基本经费支出,该经费以收定支,年初预算360万元。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1530.06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运行支出 975.56万元,主要是人员和日常办公经费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1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在职职工退休、公用经费压缩。

  (2)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 554.50万元,主要是土地整理项目支出。此项目支出年初暂不纳入预算管理。

  4、住房保障支出 85.19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85.19万元,主要是单位缴纳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缴费基数,进而增加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城乡社区支出1528万元,主要是征地补偿费支出。项目支出财政部门采用“一事一议”的原则,待政府常务会审批后,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再纳入预算管理的方式,暂不纳入年初预算管理。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0.4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清河门和新邱办事处通勤费在此列支致使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2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26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210.4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清河门和新邱办事处通勤费在此列支致使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比上年减少3.45万元,下降27.14%,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以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致使车辆减少、进而费用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维修保养和清河门、新邱办事处通勤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3.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20.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日常公用经费193.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辽宁省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支出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151.05万元,自评分97分(详见附件1)。

  (2)部门评价情况。我单位没有组织实施对项目开展部门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没有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报表

  附件2:附件2: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1: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整体绩效表.png
附件1: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整体绩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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