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森林草原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机制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建立森林草原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机制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23-08-29 浏览量:19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许晴 文字大小:

  2023年9月,阜新市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了《关于建立森林草原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机制的通知》(阜林草发〔2023〕18号)文件,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现对举报奖励机制进行如下解读: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提高森林草原防火群防群治能力,引导、鼓励社会公众依法举报森林草原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线索,有效打击森林草原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预防和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关于建立森林草原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机制的通知》(辽林草防字〔2023〕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的主要内容

  制度共包含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正文,共12条,第一条是制定的背景,第二条是制度的适用范围,第三条是违法违规野外用火的定义,第四条明确了受理部门,第五条要求各县区要规范奖励发放程序,第六条明确奖励事项,第七条明确了奖励规则,第八条明确了受理期限,第九条明确了举报奖励过程的保密纪律,第十条对恶意举报的责任追究,第十一条明确了举报奖励资金来源,第十二条明确了县区制定本地举报奖励制度。第二部分是《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受理单(市本级)》。

  三、举报奖励的受理部门

  举报奖励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合法举报、适当奖励的原则。举报人原则上应先向具有管辖权限的属地受理部门进行举报,受理部门未受理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处理的,可以依次逐级向上举报。

  阜新市市本级举报受理部门为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受理全市各县(市)区未受理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处理的举报事项。市本级举报受理电话:0418-12119。

  市本级受理的举报事项,交由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发生地的县区林草主管部门进行核查处理及实施奖励。

  四、举报方式和举报内容

  市本级举报受理部门为阜新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本级举报受理电话:0418-12119,举报人可通过有关渠道实名举报(提供本人姓名、电话号码及身份证号),举报内容应当说明时间、地点、情形、被举报单位(个人)名称(姓名)、相关证据和有效联系方式。

  五、举报的受理核查时限

  举报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及时向举报人反馈举报事项办理进展情况;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核查处理时间,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举报人延期理由。

  六、举报奖励的方式和标准

  举报的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线索,经查证属实,一般可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给予200元奖励。各县区也可结合实际,根据所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线索被发现的难易程度、违法违规行为对森林草原资源的危害程度、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影响范围等因素,在此基础上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增加奖励。

  奖励可在采取现金、奖励打银行卡、手机充值话费等多种方式兑现支付基础上,通过通报表扬、发放荣誉证书、授予荣誉称号等方式实施精神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实名举报人,除本人明确拒绝接受外,均应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方式和标准由各县区受理部门自行确定。

  解读单位:阜新市自然资源局森林草原防火科

  解读人:李健涛

  联系电话:0418- 2819588

  关于建立森林草原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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