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用地用林(草)审批一体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用地用林(草)审批一体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23-12-20 浏览量:62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许晴 文字大小: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质效,协调联动做好建设项目用地用林(草)组卷报批工作,实现建设项目用地用林(草)组卷报批一体办理,推动要素保障质量、效率、精准度全面提升,根据《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用地用林(草)审批一体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3〕89号),制定《建设项目用地用林(草)组卷报批一体办理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各项措施取得实效。自然资源与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服务项目促发展的责任感和要素保障“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将各项措施和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抓好事前谋划,共同参与项目前期工作。自然资源和林草主管部门要统筹协调建设项目用地用林(草)需求,共同参与建设项目前期选址选线工作,对建设项目用地用林(草)合规性可行性提出建设性意见。三是建立工作机制,提升要素保障质量效率。共同做好同步启动、联合调查、并行公告、审核报批等相关工作。四是加强协调沟通,助推项目尽快落地开工。自然资源与林草主管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主动服务建设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及时解决建设项目用地用林(草)组卷报批一体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建设 项目用地用林(草)审批一体办理 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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