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说明

日期: 2024-02-19 浏览量:92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许晴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十、整体绩效

  十一、项目绩效

  十二、政府采购 

  第三部分 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重点项目预算及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委有关工作要求。

  2、履行对土地、矿产、湖泊、河流、湿地、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有关监管方面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3、承担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及监管实施方面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4、为自然资源资产调查监测、确权登记、规划评价、用途管制、生态修复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5、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内设综合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部、耕地保护部、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部、测绘地理部、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部、地质勘查与监测部、自然资源信息档案部、不动产登记首登部、不动产受理部、不动产审核部、新邱办事处、清河门办事处、直属分局服务所、海州分局服务所、细河分局服务所、太平分局服务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自然资源与林草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二、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三、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等支出。

  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1909.11万元。2024年收入预算1909.11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1909.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3.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06万元。支出总预算较2023年增加427.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共增加421.62万元,原因为2023年我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全体入住阜新市市民服务中心增加楼层面积,致使房租、物业、水电费等增加158.43万元,预算人员基本人员经费和社保缴费增加193.19万元,原因为2023年新考入13人新转入7人及人员薪级滚动,致使预算人员基本人员经费增加,人员工资增长及新进人员致使缴费基数增加进而导致社保缴费增加,非税收入安排的人员及公用经费较2023年增加70万元,原因为2023年不动产登记收入较2022年增加,所以预计2024年非税收入安排的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增加6.2万元,原因为住房公积金调增缴费基数及新进人员致使缴费增加。

  (二)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4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40万元。

  与2023年相比“三公”经费预算无变化。

  (三)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四)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单位车辆占用情况:一般公务用车0台;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套):3台。

  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套):0套。

  (六)阜新市自然自然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整体绩效目标和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应编制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2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 2个,涉及资金681.52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2024年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预算信息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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