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项权证作废公告编号:[2024]080902790

日期: 2024-08-12 浏览量:124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张佳瑛 文字大小: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他项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他项权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609321

闫秋菊

高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

海州区西山路4-1101

                      公告单位:阜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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