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编号:〔2025〕052103283号

日期: 2025-05-21 浏览量:69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张佳瑛 文字大小: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房产证号/土地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1117-3-2

2117-4-1

3117-7-5

4、阜新国用(1993)第0983

5、阜新国用(1993)第0981

6阜新国用(1993)第098

阜新市动物检疫站、阜新市农牧业局、阜新市兽医卫生站、阜新市畜牧技术推广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

 

海州区西环路77

 

                      公告单位:阜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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