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2025﹞070303365号

日期: 2025-07-03 浏览量:3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张佳瑛 文字大小:



李彦华、包东升因保管不善,将阜新国用(2006)字第014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彦华、包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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