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大林铸造材料有限公司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日期: 2026-01-21 浏览量:79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许晴 文字大小: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要求,我局委托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彰武县大林铸造材料有限公司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等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附件1:彰武县大林铸造材料有限公司矿区生态修复方案.pdf

  附件2:编制单位承诺书.pdf

  附件3:采矿权人生态修复承诺书.pdf

  附件4:生态修复公众参与调查表.pdf

  附件5:大林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表.pdf

  附件6:评审意见——彰武县大林铸造材料有限公司矿区生态修复方案.pdf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1日

  (联系科室: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电话:0418-2195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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