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编号:〔2025〕061303315号

日期: 2025-06-13 浏览量:39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张佳瑛 文字大小: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房产证号/土地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12011023747

22013022536

32013022537

42013022538

阜新和平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冯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

 

1、海州区滨河路1322

2、海州区新华路50-6101

3、海州区新华路50-6102

4、海州区新华路50-6103

 

                      公告单位:阜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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