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6﹞082004244

日期: 2026-08-20 浏览量:5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张佳瑛 文字大小:

阜新市骨灰安葬公墓管理所土地使用权证阜细国用(1992)字第0184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阜新市北山公墓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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