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日期: 2020-09-03 浏览量:762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刘思佳 文字大小:

  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自然遗产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组织做好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负责林业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电话:0418-2175514

  办公地点: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东28号

  办公时间:8:30-17:00

  联系人:于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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