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和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指导行政区域内规划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等工作。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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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02
发布时间:2024-02-08
日期: 2020-09-03 浏览量:762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刘思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自然遗产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组织做好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负责林业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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