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返回
留言时间:
标题:
反应太平沟村知法犯法,抢占妇女土地
内容:
我叫李岩,原住地是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四合镇太平沟村,从1991年开始到2017年土地承包关系一直在太平沟四组,2017年太平沟村土地调整时将我的土地在承包合同未到期,承包户中还有好几个人的情况下强行收回,调整为四组每人5.8亩土地,在多次与村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我开始打官司,在2021年赢了3.3亩,可和我相同情况的人打官司赢了5.8亩,找到太平沟村长,村长说,你诉求3.3亩,就给你3.3亩,况且你是第一个与村子打官司的人,即使到了2026年合同到期,村子有地也不会给你调,到时候有没有你地还不知道呢?我说,是村上2017年将我的土地强行抽回,如果没抽回,我不也是5.8亩了么,你们违法在先,就不行老百姓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二次我又去村上开一封证明,当时在屋里的有会计、书记、村长、妇联,知道我想二次申诉,轮番对我进行语言攻击,一个站在中间立场都没有,还商量着介绍信怎么开,使我第二次申诉不能赢。我想说,太平沟村知法犯法,欺负妇女弱小,以权压人,明明是国家政务机关却不作为,不为老百姓办事,难道没人管吗?如果有在世包青天能管这事,我的诉求如下: (1)要求太平沟村与李岩签订一份,土地与四组村民一样的为5.8亩的土地承包合同,要求确地确权,并进行流转。 (2)由于2017年太平沟村将我的土地非法抽回,造成 2017到2020年没有土地收益,应予赔偿,另外2021、2022年虽给了3.3亩,但还有2.5亩未给予赔偿。赔偿标准应以流转标准450元/亩土地补贴也应一并计算,结清。 我相信正义与光明肯定存在!
答复:
李岩女士,您好: 按照三定方案规定,我局主要职责为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定相关管理政策并贯彻实施。因此,您所反映的土地承包合同有关问题不属我局业务范围,建议您向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咨询反映。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25日
回复时间:
2022-03-25 16:23:25
回复部门: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