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2-03 浏览量:392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刘思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自然资源局、各分局:
现将《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试行并征求〈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0年度试用)〉意见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1〕10号)转发给你们,请在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中试行。如有修改完善意见,请于5月20日前报市局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科。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确权登记科 张辉,联系电话:219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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