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阜新市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实施的批复

日期: 2021-02-24 浏览量:408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刘思佳 文字大小:


各县林业和草原局、细河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21]3号)精神,全面做好“十四五”期间我市有关县区各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实施工作,确保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质量稳步提升。阜蒙县、彰武县及细河区各国有林场编制的《森林经营方案》(2021-2030年)(以下简称《方案》)已通过专家论证,并按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方案》符合森林可持续经营原则和相关技术规范,同意按《方案》实施。

二、严格执行《方案》。内容需要调整的,报市林草局备案,面积调整超过20%的,报市林草局批准。

三、高度重视《方案》实施。要建立以编制、实施、监测、评价为主要内容的制度体系,规范国有林场森林经营行为,全面提升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水平。


阜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林草资源科王宗宝,联系电话:217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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