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3-23 浏览量:243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刘思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档案局:
现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林场发〔2021〕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有林场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国有林场档案,发挥其在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生态修复建设和提供生态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我市国有林场规范绿色可持续发展。
5号件附件:国家林草局 档案局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阜新市林业和草原局 阜新市档案局
2021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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